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程厚博、颜永明、孙敏 2014年 12月 19日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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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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