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及其配偶吴敏女士通知,王东辉先生、
吴敏女士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4,885,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8%(其中已质押股份 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4%);吴敏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 60,438,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4%。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65,323,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42%。
目前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所持股份均为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并将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解除限售。
二、拟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王东辉、吴敏
2、减持原因:解决个人资金需求及投资需求
3、减持期间:自2014年12月22日起未来六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所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35,919,820股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三、其他事项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吴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王东辉、吴敏作为公司董事,还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
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完成后,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3、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也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一年内,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公司将督促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