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31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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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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