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持有本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深深宝A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7月1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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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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