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
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
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德师报(验)字(14)第 1205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截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止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贵行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行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行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行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4]581 号《关于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31 号文《关于核
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核准,贵行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不
超过 26,000 万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 13,000 万股。
此次发行系分次发行中的首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3,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止,贵行实际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计
13,00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注册资本
及股本不因此次优先股发行而产生变更。所有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缴存于贵行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117010100100168432 的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内,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
式汇入该账户。
同时我们注意到,截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止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发行费用计人
民币 41,832,083.33 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该等发行费用后,贵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58,167,916.67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交易、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登记及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挂牌转让之目的而向其报送申请文件时使用,不应被视为
是对贵行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
表;
(二) 验资事项说明;
(三) 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
复》(银监复[2014]581 号)复印件;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231 号)复印件;
(六)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陶坚
沈小红
2014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募集资金实收情况
其中:实收新增其他权益工具
股东名称 本期募集资金
货币 其他 合计
占本次募集资金
金额
总额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持有人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00.00%
合计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00.00%
附件(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前身为福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
务院国函[1988]58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福建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请示的批复》,于 1988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银复[1988]347 号文批准设立的
股份制商业银行。贵行于 2007 年 2 月 5 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股票代码为
601166。
贵行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机构
编码为 B0013H135010001;持有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 350000100009440;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二、 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发行审批及情况说明
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贵行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预案》;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4]581 号《关于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批准,中国银监会同意贵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 亿股的优先股,
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贵行其他一级资本。其中,2014 年
发行量不超过 1.3 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同时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
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贵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境内优
先股数量和规模的议案》,决定将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数量和规模明确为“本次拟发行
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 2.6 亿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
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31 号文《关于核准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核准,贵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000 万股
的境内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 13,000 万股。
此次发行系分次发行中的首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3,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
三、 审验结果
截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止,贵行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 1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
具,注册资本及股本不因此次优先股发行而产生变更。所有募集资金业已缴入贵行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117010100100168432 的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
股募集资金专户内,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该账户。
同时我们注意到,截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止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41,832,083.33 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该等发行费用后,贵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58,167,916.6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