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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6-06-1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2006年6月16日上午十一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6人(其中:董事杨列克书面委托董事刘雨忠出席并表决、董事穆翔飞书面委托董事刘雨忠出席并表决、董事王金余书面委托董事纪四平出席并表决、董事翁庆安书面委托董事姚惠兴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濮洪九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乔春华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立杰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于嘉出席并表决),部分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雨忠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新宝先生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提名李新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董事会暂时空缺的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待董事候选人选定后,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原有的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及有关二级单位。
    经过调整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发展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经营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监察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公共协调部、保卫部、企业文化部、党委工作部等16个职能部门。
    公司新设立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并将职工技术培训中心变更为培训中心。上述3个中心与煤炭贸易部、物资贸易部均作为二级单位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宝先生,1955年11月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副矿长,姚桥煤矿副矿长、矿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煤矿矿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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