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项目名称:
自然人―张桂兰、孟丽亭、武秀荣的存货、房屋、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二、资产评估委托方:
自然人―张桂兰、孟丽亭、武秀荣。
三、评估基准日:2003年4月25日。
四、计价货币:以人民币计价。
五、评估目的:确定资产价值,申办营业执照。
六、评估结论:
1、资产占有单位价值:
评估前帐面原值:5118.32万元(伍仟壹佰壹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
评估前帐面净值:5118.32万元(伍仟壹佰壹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
2、评估单位评定价值:
评估原值4921.66万元(肆仟玖佰贰拾壹万陆仟陆佰元整);
评估净值4876.63万元(肆仟捌佰柒拾陆万陆仟叁佰元整);
增值额:-241.69万元(负贰佰肆拾壹万陆仟玖佰元整);
增值率:-5%
其中:张桂兰投入1724.11万元,孟丽亭投入2184.02万元;武秀荣投入968.50万元。
此次评估只评估自然人―张桂兰、孟丽亭、武秀荣的存货、房屋、构筑物及机器设备。产权属于自然人―张桂兰、孟丽亭、武秀荣。
七、摘要说明: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报告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资产评估明细表。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报告书仅供委托方使用。
八、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法定代表人:杨占祥
评估项目负责人:杨小林
中国注册评估师:黄安田
大庆龙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