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于2003年4月23日至2003年5月8日对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拟用于转让的部分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为:资产转让。
本次资产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委估范围资产及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3月31日)的公允市场价格如下:
资产账面值1,172.21万元,调整后帐面值1,172.21万元,评估值1,192.37万元,评估增值20.15万元,增值率1.7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E=(C-B)/B×100%
机器设备 1 17.00 17.00 9.98 -7.02 -41.29
房屋建筑物 2 558.31 558.31 585.49 27.18 4.87
土地使用权 3 596.90 596.90 596.90
资产总计 4 1,172.21 1,172.21 1,192.37 20.16 1.7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3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0日有效。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胡家望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鲁国平 唐应军
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