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 5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相君先生的通知,获悉: 吴相君先生于2013年12月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000股已于2014年12月5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23,656,264股股份,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21.95%。本次解除质押部分股份后,吴相君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20,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8%,占公司总股本的3.64%。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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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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