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2.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1.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将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会期 1天。
1.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
1.6.出席对象
1.6.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6.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
1.6.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
1.7.会议地点
2.会议审议事项
2.1.议案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每股 12.69 元的价格,向田水、王永政、金虎、
林平定向发行股票 198.80 万股,募集资金 2,522.77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 42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发行方案》。
2.2.议案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之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投资者田水、王永政、金虎、林平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
2.3.议案三《关于因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因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4.议案四《关于授权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刘展良全权办理
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刘展良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定向发行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
(2)聘请中介机构;
(3)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改;
(4)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办理定向发行备案工作;
(6)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会议登记方法
3.1.登记方式
3.2.登记时间: 2014 年 12 月 23 日
3.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4.其他
4.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展良;
(2)联系电话:0713-5072024;
(3)传真:0713-5072024;
(4)电子邮件:2533207177@qq.com;
(5)联系地址: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 428 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
4.2.会议费用:0.00 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
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