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4-03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华联进贤湾公司向华联杭州湾公司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
于该借款协议已期满,本次需要重新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
有关情况可查阅《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进贤湾公司”)向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杭州湾公司”)借款人民币8,200
万元,用于补充企业的营运资金,该借款协议已期满需续约,提请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同意将该《借款协议》有效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华联进贤湾公
司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可提前归还。
2、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本公司 31.32%股权,本公司持有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财房地产公司”)70%股权,华联进贤湾公司为兴财房地产公司持股 100%的
全资子公司;另外,华联集团持有深圳市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联投资公司”)94.94%股权,华联投资公司持有华联杭州湾公司 45%股权。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
联董事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和倪苏俏女士
等6人须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200万元。三年合计支付利息约2,084
万元(年利率8.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末)净资产值的1.11%。根据
《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关系图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1.32% 94.9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0% 45%
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
100%
杭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述各有关企业的公司简介,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2、兴财房地产公司简况
兴财房地产公司在杭州千岛湖拥有 32 万平方米低密度住宅用地,该地块由
其全资子公司华联进贤湾公司负责开发,冠名为“半岛小镇”项目,计划分两期
进行开发,一期于 2014 年 3 月开始动工兴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 8,200 万元。
2、借款期限: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3、借款利息:年利率 8.47%计算。
四、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确保华联进贤湾公司的运营稳定,保障公司在建房地产
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本关联交易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支持,对
公司生产经营和当期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租赁办公场地)事项合计金额约 300 万元,向关联方华联
投资公司出售四套“城市山林”房产,成交金额 2,479.97 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60,000 万元,实际发生 80,000 万元;
3、华联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70,000 万元(现已全部归还)。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额度为 160,000 万元实际发生 50,000 万元;
4、公司与华联杭州湾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华联进贤湾公司向华联杭州湾
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公司有关人员事前已
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和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
了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我们认为:华联进贤湾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杭州千岛湖“半岛小镇”房地产项
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确保华联进贤湾公司运营稳定,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进
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华联进贤湾公司与华联杭州湾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