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接到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
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邦集团”)通知,获悉
钜盛华及创邦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的
86,026,654 股和 42,706,000 股公司股票已全部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5 日收市时,钜盛华、创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利
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8,732,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54%。
其中,钜盛华持有公司股份 86,026,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7%;创邦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 42,7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16%;华利通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