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1.对江苏捷诚增资 6,000 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无线流
媒体监控系统与地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项目;2.增资绵阳灵通电讯设备
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目;3.建设公司通信技术(北京)
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用途和金额
拟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项目“对江苏捷诚增资 6,000 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
无线流媒体监控系统与地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项目”、“增资绵阳灵通电
讯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目”,和“建设公司通信
技术(北京)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上述所募集的资金拟变更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15,569.47 万元(包括尚未投
入的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5,233.2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净额 336.20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21.04%。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21号文件《关于核准航天通信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90,255,73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686,491.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926,491.50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
以下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止目前累计投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收购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50.78%
19,503.64 19,503.64
股权
对江苏捷诚增资 6,000 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无线
流媒体监控系统与地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 6,000.00
项目
收购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股权 19,233.90 19,233.90
对易讯科技增资 4,301.11 万元实施电量信息采集
4,301.11 4,301.11
与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增资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
5,130.00
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目
建设公司通信技术(北京)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
5,000.00 896.73
目
偿还部分银行贷款项目 18,000.00 14,824.00
合计 77,168.65 58,759.38
截至目前,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8,759.38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336.4 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2,056.5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69.47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后,拟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项目“对江苏捷诚增资6,000
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无线流媒体监控系统与地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
项目”、“增资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
项目”,和“建设公司通信技术(北京)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上述所募
集的资金拟变更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15,569.47万元(包括尚未投入的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233.27万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36.20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21.04%。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对江苏捷诚增资6,000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无线
流媒体监控系统与地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项目”和“增资绵阳灵通电讯
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目” 进行投入,对“建设
公司通信技术(北京)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投入896.73万元。
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项目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对江苏捷诚增资6,000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无线流媒体监控系统与地面
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1年取得了政府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具备了建
设条件,实施主体为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6,837.86万元,利用募集资金投入6,000万元。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净
利润1,165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6.92年(不含建设期)。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2.增资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
目
该项目已于2011年取得了政府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具备了建
设条件,实施主体为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8,556.3
万元,利用募集资金投入5,130万元。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净利润1,332
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6.59年(不含建设期)。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3. 建设公司通信技术(北京)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1年取得了政府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具备了建
设条件,实施主体为本公司。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5,307万元,利用募集资金投
入5,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该项目投入896.73万元。
(二)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对江苏捷诚增资6,000万元实施专网线路远程无线流媒体监控系统与地
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属综合集成系统类项目,以车载机动通信指挥控制调度系统(含配套
专业)集成(涉及设备制造、信号中继、系统集成等能力)的任务担当,应用于
军用侦察和通信中继、电力专线巡查、应急通信支援保障等方面是机动部署和固
定部署相结合的空中巡视监测平台,实现光缆线路的快速巡视,为解决光缆线路
安防难题提供一种全新的手段,提高通信线路维护的保障能力。
该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拟定于2011年,当时专网线路远程无线流媒体监控系
统已研制完成,并完成中试并将产品交付客户。但后续由于在民用方面无新订单,
在军工方面该项目地面机动指挥通信车系统也由于用户进行了使用模式、规划等
方面的调整未能形成批产,因此,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未立即启动该技改项目,
经过慎重考虑,公司现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增资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
目
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化项目是以电力EPON为主的光纤到户通信及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成,智能用电交互终端为主的智能用电、智能家居系统集成,
家庭网络终端、宽带电力线载波等组成的“三网融合”网络通信系统集成,自助
服务交费终端系统等组成。细分为以下几个子项目:灵通宽带电力线(BPL)家
庭网络——利用220V电源线上网、灵通BPL集中抄表系统——不用布线的宽带智
能抄表、灵通数字化智能社区——具有三网融合能力的智能小区网络、智能配网
电力EPON—恶劣环境下的无源光纤接入网、BPL中压配网通信平台—智能配网通
信的低成本解决方案。
以上项目与房地产行业和电力设备行业关系密切,受宏观经济和行业的波动
影响较大。该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拟定于2011年,而近年来国内经济复苏缓慢,
社会用电量下降,加之国家电网设备改为集中采购、行业保护、房地产业不景气
等原因,智能电网和三网融合系统产业发展缓慢。因此,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未
立即启动该技改项目,经过慎重考虑,公司现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3.建设公司通信技术(北京)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该项目原拟作为公司专网通信与通讯装备项目研发与市场服务的支撑平台。
截至目前,该项目市场拓展平台建设内容已经完成,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组成的
营销中心已经完成场地租赁、装修等工作。该营销中心整合了公司及各子公司在
北京原来较为分散的营销分支机构,形成了统一的市场拓展平台。
2012 年 6 月,公司专业从事专网通信技术研究的西南通信技术研究中心在
成都设立。该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研究、制定通信产业装备技术及产
品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通信产业装备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市
场推广等工作;负责组织通信产业装备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通信技术领域的国
际合作及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等。
鉴于此,北京通信技术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中技术研发部分职能与通信
技术研究中心重复,为充分利用通信类人才优势,统一研发投入,形成通信技术
研发合力,避免重复投资,现经过慎重考虑,拟对北京通信技术科研与技术服务
中心项目中技术研发部分不再另行设点投入。
上述项目与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项目彼此独立,上述项目未投资不影响其他
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具体用途
鉴于目前融资成本的不断提高,出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变更
上述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5,569.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顺应业务发展变化,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顺应业务发展变化,
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