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0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
独立的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聘任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吴炳顺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的要求。
    同意聘任付希泉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吴炳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
张忠生先生、吴炳顺先生、高永昌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魏鲁东先生为财
务总监。
                               独立董事:高明芹    胡元木     李德峰
                                         2014 年 12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