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12月3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
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聘
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编制相关文件及相关议案。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每 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