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1月2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7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以及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相关事宜,各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诚药业;股票
代码:002675)自2014年1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于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