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投资者反映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薛小梅副总裁薪酬存在不实情形。对此,公司董事会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确定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为 32 万元/年(税前),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13 年末,公司管理层考虑到薛小梅副
总裁在 2012 年追收资产、恢复生产经营方面的贡献,比照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向
薛小梅副总裁补发了 2012 年度薪酬 18.97 万元。公司董事
会已责令将上述 18.97 万元薪酬交回,并告戒管理层吸取教
训,规范经营管理,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在此,公司董事会向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并欢迎投
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