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姜煜峰先生的减持股份通知,姜煜峰先生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628.32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姜煜峰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3 日 14.02 6,283,200 3.81%
合计 - - 6,283,200 3.81%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公告日,姜煜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133,177 35.82% 52,849,977 32.01%
姜煜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133,177 35.82% 52,849,977 32.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姜煜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849,9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2.01%,姜煜峰先生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未发生变化。
4、姜煜峰先生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本次减持股东姜煜峰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均严
格遵守了其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自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通达动力股份,也不由通达动力回购该部分股份。
姜煜峰先生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 2014 年 5 月 6 日起解除限售,
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姜煜峰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6、姜煜峰先生承诺:从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