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6月 13 日以传真形式召开,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有效表决票6张。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徐明波先生和王勇波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06年6月13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定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七人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80万份。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董事会确定上述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06年6月13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