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
(二)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 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的董事八人。
(四) 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长。
(五)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5 年预计可能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4 亿元,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
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
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刘
洪新、林澜、肖建林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