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以
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4 年 12 月 1 日下午 4 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李延群、张智谋、柏青、赵明杰、独立董事张文君、
袁晓玲、潘忠宇出席本次会议;王天林董事、鲍金全董事委
托柏青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王天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
(二)《关于补发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确定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为 32 万元/年(税前),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 201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尚
未确定,公司只给薛小梅副总裁发放了基本生活费。鉴于薛
小梅副总裁 2012 年在追收资产、恢复生产经营方面做出的
贡献,同意公司比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确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标准,给薛小梅副总裁补发 2012 年 3 月至 12 月
薪酬共计 18.97 万元。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五、独立董事关于补发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君、袁晓玲、潘忠宇对补选董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补发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补发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工资的议案》,体现
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调动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工作的开展。议案
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