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在 2014 年 11 月 27 日、11 月 28 日和 12 月 1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于 2013 年底获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 10 亿元,用于公司航空网络枢纽建设项目,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发布
了公告。经向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函证确认,就此事项的后续事宜,目前尚未有具
体成型的方案,也没有相关时间表,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之外,中
国航空集团公司确认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同时承诺未来 3 个月内
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hkex.com.hk)、公司网站(http://www.airchina.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