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发评报字[2014]第 105 号
(共 6 册第 1 册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总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 1 册
资产评估说明 ............................................................................................................... 第 2 册
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 3 册
宁波日新资产评估说明和明细表 ............................................................................ 第 4 册
安高瑞资产评估说明和明细表 ................................................................................ 第 5 册
厦门昭丞资产评估说明和明细表 ............................................................................ 第 6 册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2
一、绪言......................................................................................................................................................... 6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6
三、评估目的 ................................................................................................................................................ 9
四、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 9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六、评估基准日 ......................................................................................................................................... 11
七、评估依据 .............................................................................................................................................. 12
八、评估方法 .............................................................................................................................................. 15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4
十、评估假设 .............................................................................................................................................. 25
十一、评估结论........................................................................................................................................... 26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27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9
十四、评估报告日 ..................................................................................................................................... 30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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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
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
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
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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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发评报字[2014]第 105 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使用者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
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
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传导”)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为此,需对所涉及的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是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
动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
估结论如下: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总资产账面
值为27,781.65万元,评估值为31,220.71万元,评估增值3,439.06万元,增值率12.38%;
总负债账面值为14,254.84万元,评估值为14,254.8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
账面值为13,526.81万元,评估值为16,965.87万元,评估增值3,439.06万元,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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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 %。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7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13,913.52 14,692.82 779.30 5.60
2 非流动资产 13,868.13 16,527.89 2,659.76 19.18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344.60 1,941.77 597.17 44.41
4 固定资产 10,373.20 11,175.86 802.66 7.74
5 在建工程 81.40 81.40 - -
6 无形资产 1,735.49 3,102.09 1,366.60 78.74
7 长期待摊费用 195.54 88.87 -106.67 -54.55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90 137.90 - -
9 资产总计 27,781.65 31,220.71 3,439.06 12.38
10 流动负债 10,529.37 10,529.37 - -
11 非流动负债 3,725.47 3,725.47 - -
12 负债合计 14,254.84 14,254.84 - -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3,526.81 16,965.87 3,439.06 25.42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起一
年有效。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注意如下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
影响的重点特别事项:
1、经现场盘点,发现电子设备中有35台/套无实物,盘亏,本次评估为0。
2、经现场盘点,发现车辆中1辆五十铃小货车已于2010年出售,盘亏,本次
评估为0。
3、房屋建筑物,共5项,包括办公楼、厂房A、厂房B、厂房C和宿舍楼,建
筑面积合计35,726.08 平方米,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
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4、土地使用权,共1宗,宗地面积47,663.7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土地性
质出让,取得日期2008年9月28日,使用年限50年,地位于桥头镇大洲村。已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证编号为:府国用(2008)第特434号,土地使用人为东
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提供的抵押权证,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具体情
况见下表:
项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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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号 东国土资(抵押)他项(2013)25006号
他项权利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土地用途 工业厂房用地
抵押面积 47663.70平方米
抵押贷款期限 2013.6.8—2014.6.5
到期后企业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他项权证尚未进行更
改。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5、2014 年 2 月 12 日,日新传导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
编号为 YY2013-1093-B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日新传导为子公司宁波日新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的编号为 YY2013-1093 号的《授信额度
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300 万元。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6、企业申报的商标共计 153 项,其中注册人为日新传导的有 78 项,其余 75
项注册人为东莞市日新电线实业有限公司(日新传导前身)。
本次评估未考虑未来权利人变更费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7、2013 年 3 月,日新传导与柳州鹿寨胜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寨
胜辉”)商定由鹿寨胜辉为日新传导加工制作 RCA 线束及模具。2013 年 6 月至 7
月,日新传导与鹿寨胜辉签订了三份采购单,采购总价值 51,560 元的货物,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开具一张 51,650 元支票支付款项。2013 年 8 月 23 日,日新传导
又向鹿寨胜辉发出一张采购单,采购价值 29,200 元的货物,在鹿寨胜辉按时交付
货物后,日新传导至今未支付加工费。
2014 年 1 月 3 日,鹿寨胜辉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日新传导
支付其已交货部分加工承揽报酬 80,850 元,支付模具、成品及半成品、原材料费
共计 214,527.16 元,支付逾期利息 9,207.05 元,合计 304,564.51 元。2014 年 3 月 21
日,双方就此纠纷达成和解协议,鹿寨胜辉签署了《撤诉申请》,但并未提交至
法院。日新传导对此并不知情,故在庭审过程中,日新传导未到庭,法院进行了
缺席审理。2014 年 4 月 3 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2014)东三法常民二初
字第 6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新传导向鹿寨胜辉支付加工费 29,200 元,支
付逾期利息合计 6,972.62 元,驳回鹿寨胜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4 年 5 月 7 日,日新传导向东莞市中级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不
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2014)东三法常民二初字第 60 号《民事判决书》
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判决,请求撤销两项错误判决,改判日新传导仅需支付逾期利
息 6554.73 元。由于递交时间已经过了上诉期,2014 年 6 月 27 日,日新传导向东
莞市中级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不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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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法常民二初字第 60 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判决,请求撤销两
项错误判决,改判日新传导仅需支付逾期利息 6554.73 元。目前东莞市中级人民
法院已经受理了再审申请。
2014 年 6 月 18 日,鹿寨胜辉就 RAC 成品加工事宜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判令日新传导赔偿其所有损失合计 149,427.46 元。日新传导于 2014
年 7 月 3 日收到法庭传票,并于 7 月 14 日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
求解除《关于 RCA 成品库存存在颜色问题的处理协议》和《RCA 产品模具协议》;
要求鹿寨胜辉退还模具款 27,000 元及赔偿损失 9000 元。本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
中。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8、2012 年 2 月至 12 月期间,日新传导与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气”)签订了《国内采购合同》,约定中电电气向日
新传导采购光伏专用电缆,共计人民币 915,400 元,日新传导按照合同约定,在
对方指定的各地实际交付了价值 929,800 元的货物,但中电电气仅实际支付了
43,200 元,尚欠货款 886,600 元一直未付。
2014 年 7 月,日新传导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中电电
气支付货款 886,600 元,并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支
付该欠款的利息至法院判决指定的支付日止,暂计 91,910 元。目前该案件已完成
立案。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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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评报字[2014]第 105 号
一、绪言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依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宝胜科技创新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东莞市日新
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东莞市日新
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次股权收购
相关方。
(一)委托方
1、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 1 号
(3)注册资本:41138.7457 万元
(4)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孙振华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电缆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开发,网
络传输系统,超导系统开发与应用,光电源器件设计、装配、中试、测试,光纤、
电讯、电力传输线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
询,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的成套供应。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被评估单位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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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概况
(1)企业名称: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叁佰玖拾万元
(4)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明斌
(6)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特种线缆、电器材料、高温氟硅塑料、电子电
器配件、温度控制器、多媒体数字接口产品;电线束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
日新传导前身东莞市日新电线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0 月 26 日在东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 88.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线、
电缆、电器材料。
2008 年 8 月 13 日,东莞市日新电线实业有限公司以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人,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08]第[139]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 2008 年 7 月 31 的净资产按照 1.39103646:1 折为 32,360,000
股股份,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 年 12 月 20 日,日新传导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日新传导注册资本增
至 5,390.00 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日新传导注册资本为 5,390.00 万元。股
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李明斌 2,359.5000 43.78 货币资金
2 令西普 715.0000 13.27 货币资金
3 东莞中科 658.5000 12.22 货币资金
4 雷登会 550.6310 10.22 货币资金
5 东莞科创 263.4000 4.89 货币资金
6 东莞天道 198.3115 3.68 货币资金
7 东莞唯美 197.5500 3.67 货币资金
8 广东融易 197.5500 3.67 货币资金
9 陈根龙 144.4128 2.68 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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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广东通盈 60.0879 1.11 货币资金
11 黄平 45.0568 0.84 货币资金
合计 5,390.0000 100.00 -
3、近年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日新传导自成立以来,主营特种线缆线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更,日新传导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线缆相关产品的销售。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4 年 1-7 月 2012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销售金额 收入 销售金额 收入 销售金额 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工业线缆 6,622.66 63.24 11,888.09 66.28 11,802.94 66.16
互连组件 1,835.71 17.53 2,826.90 15.76 3,489.58 19.56
通信线缆 867.40 8.28 1,502.85 8.38 908.28 5.09
医疗线缆 499.19 4.77 983.42 5.48 828.66 4.64
能源线缆 621.95 5.94 727.48 4.06 811.59 4.55
汽车线缆 25.07 0.24 6.68 0.04 - -
合计 10,471.98 100.00 17,935.42 100.00 17,841.06 100.00
从日新传导历年收入组成情况看,工业线缆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 60%以上;其次是互连组件,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 15%。
日新传导以发展现有低成本、规模化的工业装备、照明灯饰、消费电子、家用电
器等传统特种线缆外,逐步加大医疗器械、新能源、高频传输这三大领域所用的
高端特种线缆和线缆组件业务。
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
总资产合计 22,766.73 26,819.11 27,781.65
总负债合计 9,996.06 13,934.73 14,254.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70.68 12,884.38 13,526.81
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1-7 月
营业收入 17,841.06 17,935.42 10,471.98
利润总额 1,405.92 1,581.65 714.87
净利润 1,114.56 1,314.53 6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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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 2012 年度会计报表为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后的数据,2013 年度的会计报表为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后的数据。评估基准日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
表了无保留意意见。
4、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
日新传导主营特种线缆线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小批量、多品种的专精
特高技术特种线缆产品为入口,专业从事医疗、工业、能源、通讯等高端领域配
套线缆线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12 年和 2013 年,日新传导营业收入分别为 17,841.06 万元和 17,935.42 万
元,无其他业务收入,日新传导主营业务明确,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服务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为被评估单位股权收购方。
三、评估目的
根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宝胜科技
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所
涉及的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
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是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7,781.65 万元;负债为流动
负债、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4,254.84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3,526.81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
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评估范围内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资产状况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 5 项房屋均未办理产权登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书。
2、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 宗,土地面积 47,663.70 平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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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3、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四家,分别为全资子公
司宁波市日新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尼森互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厦门昭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高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
4、机器设备 1458 台(套),主要是生产电线、电缆类机器设备。
(三)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状况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未记录的无
形资产包括专利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企业申报的土地使用权共计 1 宗,使用权面积为 47,663.70 平方米,为 2008
年 9 月日新传导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工业用途 50 年期土地使用权。
2、商标
企业申报的商标共计 153 项,其中注册人为日新传导的有 78 项,其余 75 项
注册人为东莞市日新电线实业有限公司(日新传导前身)。
3、专利权
企业申报的专利权为 22 项发明,主要利用于互连组件、能源线缆、通信线
缆、医疗线缆生产,获于 2007 年~2011 年之间,保护年限为 20 年。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类别 申请日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
1 高清晰多媒体接口连接器 ZL200710030610.6 发明 2007/9/28
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柔性输出管的高清晰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
2 ZL200710030611.0 发明 2007/9/28
多媒体接口插头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
3 高清晰多媒体接口插头 ZL200710030612.5 发明 2007/9/28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
4 可发光的 HDMI 插头 ZL200710030607.4 发明 2007/9/28
股份有限公司
可发光 HDMI 连接器的制造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
5 ZL200710030608.9 发明 2007/9/28
方法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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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类别 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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