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以
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亲自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投资
黄石棋盘洲港项目的决议。
批准公司与黄石市交通投资公司合资成立黄石棋盘洲港股份有限公
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棋盘洲港公司”),棋盘洲港公
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 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肆亿元(400,000,000 元),占棋盘洲港公司 80%股权;批准棋盘洲港公司
投资黄石棋盘洲港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亿零壹佰肆拾贰万元
(601,420,000 元)。详见《关于投资黄石棋盘洲港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向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决议。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委
托贷款,贷款期限 2 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详见《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的关联交易公告》。审议表决本项议案时,公司 6 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该委托贷款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时 6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该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
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 2 年,贷
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该委托贷款符合中小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适当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部分
控参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