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而对公
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对公司 2013 年度以
及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无影响。
    一、 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执行
开始日为 2014 年 7 月 1 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
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准则规
定,公司持有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9%股份、武汉同盈典
当有限公司 10%股份、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80%股份。因公
司不能对上述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股权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公司变更了对上述
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公司已对持有的湖北东
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上述追溯调整减少 2013 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原值 1,785.52 万元、净值 421.68 万元,增加 2013 年末合并资
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期初原值 1,785.52 万元、净值
421.68 万元。此项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和上年度的净利润及所有者
权益。该部分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净额
                        (%)
1.湖北东湖光盘技术
                        19       13,638,354.61   13,638,354.61        0
有限责任公司
2.武汉同盈典当有限
                        10       1,216,835.19                    1,216,835.19
公司
3.大连尚能科技发展
                        0.8      3,000,000.00                    3,000,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7,855,189.80   13,638,354.61   4,216,835.19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
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
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其它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
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
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故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
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
更或调整。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就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
整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 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