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三军先生主
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
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以下简称为“浦发银
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
发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煤矿采掘设备产业化项
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2014年10月31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以下简称为“河
北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1,306,371.76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广安支行(以下简称为“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167,174.93元,
公司拟将河北银行专户内3,000万元、兴业银行专户内2,000万元存款转存入上述
浦发银行专户。待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完毕后,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相关公告。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