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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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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上午10:00~11: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雅达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煌英先生; 
(七)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9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共15人,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30.04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45.76万股的
    86.857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公告编号:201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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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之《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730.04万股,反对股
    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730.0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摘要:鉴于公司拟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50万股普通股票,将依据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公司注册资本、总股份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之第五条、第十八条作出修订。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730.04万股,反对股
    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730.0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公告编号:201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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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庭、金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雅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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