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
(二)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 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的董事八人。
(四) 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长。
(五)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李书锋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独董及其相关职务,提名刘志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认为,候选人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15 日
主要简历如下:
刘志远,男,1963 年生,会计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南
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2007 年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小
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和质量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会计研
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
常务理事,《中国会计评论》副主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
员,天津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无形资产研究
会副会长等学术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