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5:00
●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24 日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9:30—11:30,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东三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2012 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公司独立董
事。
上述议案文本将于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投资者及时查阅。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24 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
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1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全天。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
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1:
股东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意见: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 投票股数
1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福前先生
备注: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为投票票数。每一有表决权股份享
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之乘积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自由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该选
举票数。投票股东应以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否则视为该股东该类投票无效。
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
序如下:
投票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063 皖维投票 1 A 股股东
2、表决方法
网络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
票,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738063 皖维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指令: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73806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和投票股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该事项进行累积投票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投票 申报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 投票股数
代码 价格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
1 —— ——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福 填有效同意股
1.1 738063 1.01
前先生 数
注: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为投票票
数。每一有表决权股份享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之乘积的选举票
数,股东可以自由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该选举票数。投票股东
应以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否则视为该股东该类投票无效。
二、累积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1 月 24 日 A 股收市后,如某 A 股投资者持
有公司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
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该股东可投票总数为 100 股(股东持有股份
100 股×该类别候选人数 1 人)。方式如下:
对应的申
议案名称 投票代码 申报股数
报价格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的议案》
选举方福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38063 1.01 100
会独立董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一个待表决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投资者可按
照上述累积投票表决方法进行网络投票申报,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
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
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
决申报。
4、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
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
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