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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0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 以 电 子 邮 件 、 电 话 通 知 等 方 式 发 出 通 知 ,
并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
发行的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赵自军、郑海波、张健江、徐
志军及王丽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自军,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由其他 2 名非关联
监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股,其中黄壮勉认
购 9,300 万股,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7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5、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股
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
价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相关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
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布局、完善产业链,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合理、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认股事宜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设置合理合法,
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自民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黄壮勉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因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黄壮勉的要
约收购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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