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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0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2014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特
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6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8,666,66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5.00元,扣除券商
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818,666.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181,318.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
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4年10月1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4)010066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入银行专户,并于2014年10月22日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 至 《 募 集资 金三 方 监 管 协议 》签 署 日 , 募集 资金 专 户 余 额为
403,181,318.33元。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
(2014)010906号”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10月22日,公司已用自筹
资金7,113.8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将以募集资金
7,113.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    拟置换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
 1                             11,100       8,100      1,543.39   1,543.39
       区项目
       崇阳浪口温泉度假区
 2                             18,500      17,700      2,927.54   2,927.54
       景区项目
       南漳三特古兵寨文化
 3                             10,300       6,300      2,642.94   2,642.94
       旅游区项目
               合计            39,900      32,100      7,113.87   7,113.87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确保项目
建设进度,本次置换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 7,113.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113.87 万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
入募投项目是为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7,113.87
万元,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未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113.87 万元置换募投项
目预先投入。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
事会认可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结
论;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7,113.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113.87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14)010906 号”
《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7,113.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113.87 万元。
    (五)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鉴证,众
环专字(2014)010906 号鉴证报告表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自筹
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
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以上意见、报告内容详见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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