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2日上午在厦门国贸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所持有及代表持有的股份7117.78万股,占总股本19812万股的35.9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二00二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监事会二00二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公司二00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公司二00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并通过《公司二00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并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何福龙先生、林琛良先生、许晓曦先生、王燕惠女士、周任千先生、肖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邓力平先生、阎旭东先生、卢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并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高成勇先生、徐秋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单位:万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统计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黄加丹律师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22日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统计表
投票情况 赞成票 否决票 弃权票
议案 票数 占% 票数 占% 票数 占%
(万股) 注(1) (万股) 注(1) (万股) 注(1)
议案(一)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二)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三)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四)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五)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六)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七)注:(2)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八)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十) 高成勇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徐秋琴 7117.37 99.998 0 0 0.41 0.002
议案(九) 票数(万股)
何福龙 7117.31
林琛良 7117.31
许晓曦 7117.31
王燕惠 7117.23
周任千 7119.69
肖伟 7117.23
邓力平 7117.78
阎旭东 7117.37
卢永华 7117.19
注:(1)占%栏是指出席会议表决权票的百分比
(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