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 10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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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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