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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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4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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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远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光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莹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涉及上年同期数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根据 2013 年 11 月 13 日公
司澄清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13-056 号)所述,公司 2013 年年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
定,并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19 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本公司与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签
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统众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5.15%
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2,400.47 万元,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支付股权
转让款 6500 万元,并办理完成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公司)成为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与塔河种业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统众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
塔河种业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的最终控制人为统众公司。
本公司 2013 年 1 月开始拥有塔河种业公司的人事任免权、财务及经营决策权,能够实现对塔
河种业公司的实质控制,故自 2013 年 1 月 1 日将塔河种业公司纳入本公司 2013 年合并财务报表
的合并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会
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
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
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
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本公司本期报告涉及上年同期数的改变也是遵循这一原则对 2014 年三季度报告涉及的同期
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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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753,029,878.85 1,911,995,017.76 -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
373,789,316.71 409,008,970.30 -8.61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89,572,826.61 -7,795,665.47 -1,049.01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381,056,547.28 540,173,959.08 -2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
-35,219,653.59 4,714,540.95 -847.0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37,467,064.79 1,468,789.62 -2,650.8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 875.72
-9.00 1.16
收益率(%)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1 0.01 -1,2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1 0.01 -1,20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 说明
项目
(7-9 月) 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02,978.13 44,724.2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629,589.50 2,147,091.83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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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560,256.8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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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842,137.15 -878,595.19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39,353.68 -60,191.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73,240.24 434,124.69
(税后)
合计 197,068.14 2,247,411.2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6,94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增减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阿拉尔统众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 -3,185,700 159,864,300 49.80 0 无 国有法人
任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商大
盘量化精选灵活 4,773,926 5,566,926 1.73 0 未知 未知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聚益结构
1,549,311 1,549,311 0.48 0 未知 未知
化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陈德建 990,000 990,000 0.31 0 未知 未知
何翠琼 0 815,453 0.25 0 未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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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裕 806,118 806,118 0.25 0 未知 未知
曹顺林 800,000 800,000 0.25 0 未知 未知
施东莺 796,500 796,500 0.25 0 未知 未知
汤映莲 765,192 765,192 0.24 0 未知 未知
中信建投-中信
-中信建投精彩
700,000 700,000 0.22 0 未知 未知
理财灵活配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9,864,3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864,3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
5,566,926 人民币普通股 5,566,926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益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1,549,311 人民币普通股 1,549,311
资金信托计划
陈德建 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0,000
何翠琼 815,453 人民币普通股 815,453
邱宝裕 806,118 人民币普通股 806,118
曹顺林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施东莺 796,500 人民币普通股 796,500
汤映莲 765,192 人民币普通股 765,192
中信建投-中信-中信建投精彩理财灵活配置集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截至201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
科目 本报告期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72,012,290.32 297,856,896.43 -75.82
其他流动资产 46,564,735.17 9,705,111.66 379.80
在建工程 91,140,068.90 54,017,485.41 68.72
生物性资产 33,022,723.19 25,127,135.24 31.42
应付账款 145,366,949.98 106,931,095.34 35.94
预收账款 23,055,180.13 34,515,740.01 -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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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16,474,829.99 27,235,213.30 -39.51
应交税费 2,392,871.99 -6,877,219.47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5,120,268.93 7,010,774.99 115.67
一 年 内 到 期的 非 流 动
537,159.09 87,966,257.22 -99.39
负债
专项应付款 22,156,188.44 15,095,741.97 46.77
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减少是采购原材料及塔河种业农户承包兑现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是因为应交税金中留抵增值税进项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所致。
3、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乳业公司、塔河种业为提升生产能力,对生产线进行了改造。
4、生物性资产增加是乳业公司产奶牛数量增加。
5、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乳制品公司应付原料款增加。
6、 预收账款减少是阳光商贸及塔河种业公司收入确认所致。
7、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是塔河种业支付了上年应付的职工薪酬。
8、应交税费变动是因为应交税金中留抵增值税进项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所致。
9、 应付股利增加是塔河种业对以前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是归还了银行本年到期的长期借款。
11、专项应付款增加主要是乳业收到财政拨款增加所致。
(二)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
科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381,056,547.28 540,173,959.08 -29.46
营业成本 436,785,361.12 556,550,327.52 -21.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13,819.49 418,863.73 46.54
资产减值损失 14,697,220.45 833,105.43 1664.15
投资收益 96,197.29 2,482,102.84 -96.12
营业利润 -55,632,616.55 -13,894,265.60 不适用
利润总额 -52,819,149.72 -10,648,514.27 不适用
营业外支出 2,408,430.19 3,709,139.19 -35.07
所得税费用 1,417,698.15 2,459,292.66 -42.35
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的降低主要系新农乳制品公司奶粉及甘草公司甘草制品减少所致
2、 营业成本降低是销售减少所致。
3、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系棉浆公司增值税增长所致附加税增加。
4、 资产减值增加系受应收项账龄增加而使减值计提比例增大及对部分存货计提了减值。
5、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联营企业效益下降所致。
6、 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减少是销售减少及减值计提的原因。
7、 营业收支出减少是去年处理了部分非流动资产损失。
8、所得税减少是因部分子公司亏损,不交纳所得税的原因。
(三)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
科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89,572,826.61 -7,795,665.47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4,022,265.29 -32,727,841.09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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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2,249,514.21 -340,506,664.62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销售减少,采购原料增大。
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减少投资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本年农场随经营业务退出减少了筹资活动
资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召开的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
项,并经201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4年5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52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受
理。2014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40527
号),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2014年9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时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期 时严格
背景 类型
限 履行
(1)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统众国资及统众国资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再 阿拉尔统 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新农开发相同的业务,避免与新农开发的业务经营构 2014年
融资 解决 众国有资 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统众国资及统众国资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任 4月10
相关 同业 产经营有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新农开发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 日至公 是
的承 竞争 限责任公 统众国资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新农开发;(3)统众国资未来在投资方向与项 司存续
诺 司 目选择上,将避免与新农开发产生相同或相似,不与新农开发产生同业竞争, 期间
以维护新农开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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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与公司签订《新疆塔里
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就公司收购塔河种业股权事宜承诺
如下:(1)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作为公司的
大股东统众国资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公司利益,确保公司资产独立、业
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阿拉尔统 2012年
股权转让完成后,统众国资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的经营业务,与公司不进行直
众国有资 12月19
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统众国资所控股的其他企业也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的经
其他 产经营有 日至公 是
营业务,与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限责任公 司存续
诺。股权转让完成后,统众国资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目前存在、发生
司 期间
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统众国资将继续减
少并规范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统众国资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利用统众国
资大股东地位,为其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公开披露,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
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
形式。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
式。公司在盈利且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推
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
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红。(二)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
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1、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
其他 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承诺 2、现金分红条件:在符合前述利润分配的条件且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70%且公司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并足以支付现金股
利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在公司符合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现金分红的比例应当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3、股
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符合前述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年度
2014年
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
分红 公司 —2016 是
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红。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
年
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4、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现金流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年度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作出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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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
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
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
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
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
被投资 交易基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单位 本信息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 资产(+/-)
(+/-)
阿拉尔塔河创丰农
-370,606.00 370,606.00
业服务有限公司
阿拉尔供排水有限
-14,686,471.87 14,686,471.87
责任公司
合计 - -15,057,077.87 15,057,077.87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自2014年7月1日
起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追溯调整2014年报表期初数。调整后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减
少15,057,077.87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增加15,057,077.87元。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其他变动影响
3.5.3 其他
无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远晨
日期 201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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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012,290.32 297,856,896.4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