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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30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2,353,93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61.0532%,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122,829,1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21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24,82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1.8316%;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
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37,490,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237%。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4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2.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5、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6、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9、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2.11、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4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3%。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林、李强祖免于发
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童为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
120,205,964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2,147,968股。
    表决结果:同意32,147,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147,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6%。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000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000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0003%。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000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000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三川股份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童保华先生、
李强祖先生、宋财华先生、吴雪松先生、童为民先生、倪国强先生、杨志清先生、
罗友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122,829,109股,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524,823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52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鸿成律师、严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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