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王尘宇、王胜春目前已离职;激励对象王晓延、张力
目前因职务变更导致其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29,6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363,936,014股减至363,806,414股。以上公告信息
刊登于2014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