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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3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建军            独立董事                    因事请假                    王彩章
     公司负责人汪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长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晓梅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631,804,052.40            11,861,319,705.03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929,271,868.19             7,791,567,246.86                         1.77%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50,091,429.68               16.66%    2,162,979,622.65                 1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915,775.65           -56.29%        191,858,145.35                  -5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5,693,396.11           -56.39%        190,882,395.22                  -59.5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50,001,169.72                  17.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           -56.28%                 0.1134                 -59.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           -47.08%                 0.1134                 -50.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               -1.13%               2.44%                    -3.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1,592.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1,758,870.30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3,033.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6,060.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32.71
合计                                                                                 975,750.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16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1.30% 1,037,059,2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8%    20,005,358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15,006,251
券投资基金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五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3%    14,00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5%    11,000,748
阳战略聚智基金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六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3%     9,00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谢鸿                           境内自然人            0.24%     3,982,899
俞维东                         境内自然人            0.23%     3,849,071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22%     3,700,035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9%     3,169,330
能-团体万能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037,059,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7,059,2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5,358 人民币普通股      20,005,358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5,006,251 人民币普通股      15,006,251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五号集合资金信托                                    1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聚智基金                                    11,000,748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748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六号集合资金信托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谢鸿                                                                           3,982,899 人民币普通股         3,982,899
俞维东                                                                         3,849,071 人民币普通股         3,849,071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3,700,035 人民币普通股         3,700,03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3,169,330 人民币普通股      3,169,330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五号集合资金信托\"和“山西信托股份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信海六号集合资金信托”同属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聚智基金”通过普通证
                                                 券账户持有 1,00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账户持有 10,999,748 股,实际合计持有 11,000,748 股;公司股东谢鸿通过
东情况说明(如有)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 3,982,899 股,实际合计持有 3,982,899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启用新航站楼运营后,由于经营场所大幅扩大,折旧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等
      大幅增长,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59.47%。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深圳机场T3 转场后广告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和可持续提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和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深圳机场雅士维传媒
      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上海雅仕维就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项目的相关协
      议及法律文件进行了协商。双方已就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合资经营合
      同》、《广告经营协议》的条款及文本达成一致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合资公司已完成注册,已完成经营团队和
      销售团队的合并组建,广告销售与公司经营步入正轨;合资公司按期向机场广告公司支付2014
      年前三季度广告经营费。(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29日的《对外投资公告》和2013年7月
      18日的《关于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重大合同公告》,以及2013
      年8月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正在履行中。深圳机
                 深圳市机
                              未来机场扩建时,配套的机场候机楼将由深圳机场独家 2005 年 10                  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配套的
股改承诺         场(集团)                                                                 公司存续期内
                              建设经营。                                       月 28 日                    T3 航站楼已由公司独家建
                 有限公司
                                                                                                           设,并由公司独家经营。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的可分配利
                              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前的股权比例享有;                  截至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后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                  股份购买资产
                              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购买资                  交割日前的可 承诺履行中。董事会依据
                 深圳市机
资产重组时所作                产交割日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12 分配利润,由 本承诺制定并实施了公司
                 场(集团)
承诺                          对截至购买资产交割日的可分配利润数据进行专项审       月 21 日     公司股东按照 2008-2013 年度利润分配
                 有限公司
                              计,公司董事会将拟订截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的                  本次发行完成 方案。
                              全部可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机场                  前的股权比例
                              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议案时投赞成                    分配完毕。
                              票。
                              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筹)
                              出具如下《承诺函》:致: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筹):
                              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的控
                              股股东,深圳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不可
                              撤销地承诺如下:1、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对于本
                              公司计划发展的各有关开发、建设及经营项目,除非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股份公司具有第一优先选择权。2、
                              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公司将确保受本公司控制的
                              子企业或关联企业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若有需要,本
                              公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协助股份公司办妥其开发、建设、
                              经营有关项目所必需的所有手续。4、在股份公司依法
                              设立后,本公司将会同股份公司办妥根据资产重组而纳
首次公开发行或   深圳机场     入股份公司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及楼宇的房地产证,由此
                                                                                   1997 年 08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
再融资时所作承   (集团)有 而产生的任何税费由本公司负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公司存续期内
                                                                                   月 08 日                    行了上述承诺。
诺               限公司       的除外)。5、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公司将会同股
                              份公司及有关方面办妥根据资产重组而纳入股份公司
                              的各类资产的利益的权属转移事宜。6、在股份公司依
                              法设立后,将与股份公司正式签署其内容和格式与股份
                              公司筹委会所预签的一致的综合服务协议、《深圳机场
                              航站楼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广告经营协
                              议、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等关联交易协议,并向股份公
                              司提交各项约定的承诺书或承诺函。7、在本公司的权
                              力所及范围内,并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本公司将全力支持股份公司的未来发展。8、本公司谨
                              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函出具之日,本函及
                              本函项下之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
                              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
                              本函项下之其他承诺。特此承诺。
                              为规避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因部分资产产权                  在本公司取得
                 深圳市机
其他对公司中小                问题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带来的损失,特此做出 2014 年 04 该事项三项资
                 场(集团)                                                                                    承诺履行中。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如下:对于国际货运村一期、国内货站以及物流联 月 29 日         产的房屋产权
                 有限公司
                              检大厦等三项资产,在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                  证前均为有效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所属的上述三项资产所对应的土地转至深圳市机场股
                            份有限公司名下之前,如出现该三项资产现有的建筑物
                            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
                            情形,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引至的任何损失均
                            由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承担。此承诺在深
                            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上述三项资产的房屋产权
                            证前均为有效。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中信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中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海基金、APS、长城基金   胡玉峰、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李锋、林暐、余继刚、张棪、李汉楠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瀚伦投资   汪帅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富达基金   宁静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14 年 09 月 10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安信证券   赵中平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正在制定中,暂时无法进行定量分析,暂无法预估对公司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制定该计划届时予以
披露。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人代表签名:汪   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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