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5月29日在成都公司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06年5月19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董事扎西央宗女士请假,委托董事廖锡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永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两项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实施细则。(该两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