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西亚宝医药经销
有限公司增资 4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山西亚宝医药经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同意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调增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1,900 万元,调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1,900
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00 万元,
调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700 万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019)。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