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4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4 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