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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6-05-31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海尔国际培训中心商务楼一楼中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刘海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做现场见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人,代表股份33782.3884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08%。
    其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146764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湖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33782.388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东同意146764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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