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 2014-4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在北
海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9 名,实际出席监事 9 名(其中,闫杰监事委托
监事会主席康玉坤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玉坤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康玉坤先生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推举王曙光先生为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议案》;推举外部监事王曙
光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临时召集人,暂时代行监事会召集人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监事认为:1、本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
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该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三
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4 年 1-9 月财务状况报告》、《资本管理专项审计调
查开展情况的报告》、《2014 年 1-9 月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2013 年度德勤
审计管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业业务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和《关于本行
数据治理情况的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