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4—04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收回表决票 9 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
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4-045 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