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
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 9:00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
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
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
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
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
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
2013年12月31日
变更前的余额 变更调整金额 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7,000,000.00 117,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23,904,460.74 117,000,000.00 6,904,460.74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
2013年12月31日
变更前的余额 变更调整金额 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7,000,000.00 117,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77,705,573.45 117,000,000.00 160,705,573.45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
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
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
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鉴于公司暂无“设定受益计划”,新准则的实
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会
计报表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
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
务及事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新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第
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
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