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公司高管列席的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4 年 10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4 年度第三季度报 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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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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