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三人。
(三) 会议的主持人和召集人:监事长。
(四) 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
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