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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28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52
    2014 年 10 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麦彦斌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46,011,770.94                    836,777,792.16                       9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6,111,606.24                    655,006,716.78                       84.1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9,558,901.46                     53.88%           328,417,894.40                3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17,800.05                     491.01%           23,832,215.27               289.9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000,412.26                     451.28%           21,986,022.86               324.4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6,130,901.63               -537.6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                  350.00%                    0.140              1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                  350.00%                    0.140              1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404.55%                    3.04%              226.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9,193.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29,676.5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3,120.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5,798.66
合计                                                                              1,846,192.4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6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华               境内自然人             18.29%     31,108,742        23,331,556
李再荣             境内自然人             15.40%     26,192,441        20,229,331
何永星             境内自然人             15.10%     25,685,222        19,263,916
罗剑平             境内自然人              6.90%     11,741,140        11,741,140
郭依勤             境内自然人              6.79%     11,545,444        11,545,444
新余盛路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9%      6,272,153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丰股票型     其他                    1.87%      3,173,376
证券投资基金
吴忠炜             境内自然人              1.74%      2,966,432         2,966,432
华安基金-浦发
银行-中企汇锦     其他                    1.47%      2,500,000         2,5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财通基金
                   其他                    0.94%      1,600,000         1,600,000
-富春定增 15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杨华                                                                    7,777,186 人民币普通股          7,777,186
何永星                                                                  6,421,306 人民币普通股          6,421,306
新余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72,153 人民币普通股          6,272,153
李再荣                                                                  5,963,110 人民币普通股          5,963,11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                                          3,173,376 人民币普通股          3,173,37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
                                                                       1,013,288 人民币普通股        1,013,288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
                                                                        824,900 人民币普通股           824,900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证券-光大-浙商汇金灵活定
                                                                        750,604 人民币普通股           750,604
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卢红星                                                                  723,736 人民币普通股           723,736
刘平                                                                    708,293 人民币普通股           708,293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中,杨华、何永星、李再荣三位自然人股东持有新余盛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84.34%,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付款方式中银行承兑汇
票付款比例提升所致。
2、应收账款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43.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增加且增加部份均为信
用销售所致。
3、预付账款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90.21%,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设备采购款增加,且本报
告期新增合并子公司发生材料采购预付款综合所致。
4、应收利息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99.10%,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超募资金定存前期累计利息
结清所致。
5、其他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55.19%,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投标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6、存货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82.4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增加新合并子公司存货及营业额增长
生产销售备库存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99.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8、在建工程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471.8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所致
9、无形资产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75.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无形资产所致
10、商誉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23870.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产生商誉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10.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厂区绿化、厂区维护、装
修工程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93.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产生递延
所得税资产导致。
13、其他非流动资产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9.5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14、应付票据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1.2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付款方式中的承兑汇
票比例提高所致。
15、预收账款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12.3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79.1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应付职
工薪酬增加所致
17、应交税费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23.3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应交税费
项目增加所致
18、其他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23.3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原股东
投入运营款所致。
19、递延所得税负债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递延所
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0、其他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70.0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结转减少所致。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资本公积2014年9月30日余额比2013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28.0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39.12%,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营收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40.3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营收业务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65.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增长,相关费用增加
所致。
4、管理费用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31.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增长,相关管理费用
增长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335.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
所致。
6、投资收益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32.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联营投资公司收益增长所致。
7、营业外收入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115.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营业外收入
项目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176.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赔偿金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2014年1-9月发生额比2013年1-9月发生额增加156.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收益增加所得税增长所
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39.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45.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59.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各项运营销售、管理费用支出增加
所致。
4、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05.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
资产收到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16.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增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收到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
少所致。
7、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债务借款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1.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支付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8.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承诺基于本次
                                                      交易取得的股                         2014 年 9 月 5
                                                                        2014 年 01 月 25
                                     罗剑平、郭依勤 票自完成日起                           日至 2017 年 9 履行
                                                                        日
                                                      36 个月内不得                        月5日
                                                      转让。
                                                      根据利润补偿
                                                      协议,合正电子
                                                      全体股东承诺,
                                                      合正电子 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
                                                      4,800 万元、
                                                      6,000 万元、
                                                      7,500 万元。补
                                                      偿义务人(交易
                                                      对方罗剑平等
                                                                                           2014 年 1 月 1
                                                      45 名自然人)以 2014 年 01 月 25
                                     罗剑平、郭依勤                                        日至 2016 年 12 履行
                                                      各自在本次交      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月 31 日
                                                      易中获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数
                                                      量占其通过本
                                                      次交易获取上
                                                      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承担
                                                      利润补偿义务。
                                                      罗剑平、郭依勤
                                                      对《利润补偿协
                                                      议》所约定补偿
                                                      义务人履行的
                                                      利润补偿义务
                                                      承担连带责任。
                                                      在利润补偿协
                                                      议的基础上,向
                                                      盛路通信作出                         2017 年 1 月 1
                                                                        2014 年 06 月 13
                                     罗剑平、郭依勤 2017 年~2023                           日至 2023 年 12 履行
                                                                        日
                                                      年利润补充承                         月 31 日
                                                      诺:(1)若合正
                                                      电子 2014 年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6 年累计完
成扣非后的净
利润超过 2014
年~2016 年累计
承诺扣非后的
净利润的 10%
(不包括本
数),则罗剑平、
郭依勤对合正
电子在 2017 年
~2023 年期间的
净利润作出如
下承诺: 2017
年~2023 年承诺
累计净利润为:
48,000 万元-
2014 年至 2016
年累计完成扣
非后的净利润
+2014 年至
2016 年奖励金
额-2014 年至
2016 年累计补
偿金额。(2)罗
剑平、郭依勤同
意,合正电子
2017 年至 2023
年的各会计年
度净利润,以经
盛路通信聘请
具有证券从业
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结
果为准。(3)罗
剑平、郭依勤同
意,若合正电子
2017 年~2023
年累计完成净
利润未达到
2017 年~2023
年利润承诺水
平,则:①罗剑
平、郭依勤向盛
路通信支付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7~2023 年补
                                                  偿金额。
                                                  2017~2023 年补
                                                  偿金额=48,000
                                                  万元-2014 年
                                                  至 2016 年累计
                                                  完成扣非后的
                                                  净利润+2014 年
                                                  ~2016 年奖励金
                                                  额-2014 年至
                                                  2016 年累计补
                                                  偿金额-合正
                                                  电子 2017 年
                                                  ~2023 年累计完
                                                  成的净利润。②
                                                  2017 年~2023
                                                  年补偿金额的
                                                  结算与实施。罗
                                                  剑平、郭依勤应
                                                  在合正电子
                                                  2023 年年度经
                                                  审计财务报告
                                                  出具后的 60 个
                                                  工作日内以现
                                                  金(包括银行转
                                                  账)方式向盛路
                                                  通信支付
                                                  2017~2023 年应
                                                  补偿金额。③罗
                                                  剑平、郭依勤同
                                                  意,对 2017 年
                                                  ~2023 年利润补
                                                  偿义务承担连
                                                  带责任。④在
                                                  2023 年之前,若
                                                  合正电子已完
                                                  成本承诺所承
                                                  诺的利润,2017
                                                  年~2023 年利润
                                                  补偿义务提前
                                                  结束。
                                                  担任公司董事、                       承诺签署之日
                                 杨华、李再荣、                     2010 年 07 月 1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监事、高级管理                       至离职后的 18 履行
                                 何永星                             日
                                                  人员的股东承                         个月内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诺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承诺在其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其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五
                                            十。
                                            控股股东杨华
                                            及股东李再荣、
                                            何永星承诺本
                                            人及本人的直
                                            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目前没
                                            有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任何与
                                            公司实际从事
                                            业务存在竞争
                                            的任何业务活
                                            动。 控股股东
                                            杨华及股东李
                             杨华、李再荣、 再荣、何永星承 2010 年 07 月 13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长期      履行
                             何永星         诺在持有公司       日
                                            股份期间,尽可
                                            能避免与公司
                                            及关联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将
                                            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
                                            程》和《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的
                                            有关规定,按照
                                            市场公允价格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并遵照一般市
                                                  场交易规则依
                                                  法进行,按照有
                                                  关规定的程序
                                                  履行决策和信
                                                  息披露程序,不
                                                  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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