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关联方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600万元整,用以清偿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其中: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03万元,至此金泉公司已全部清偿了占用本公司的资金。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1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关联方资金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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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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