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4日发出,
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
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信息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