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按《公司章程》
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
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14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
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之后再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银行
账户开户主体: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5723260994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